7月9日,一辆白色SUV假车牌(J冀G382G7)在回京途中撞击一家庭的右后门后飞速逃逸。受害者及时记录了车牌号和行车记录仪视频,但交警称无法找到肇事者。此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同时也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直接的伤害。在一个法治社会中,假车牌肇事者为何能逍遥法外?受害者只能默默承担?这难道没有解决之道吗?让孩子看到正义的交警叔叔帮助我们找到逃逸的坏人,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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